2015年9月11日,江苏千秋业律师事务所陈向东、胥洁、陈艳秋、谢发慧四位律师参加了在南京举办的第四期全国电子数据证据法务高级研修班培训。 此次培训学习了电子数据与电子数据证据司法鉴定实务、电子数据证据取证与存证法律实务、律师电子数据证据的取证、举证、质证技巧、电子数据证据典型案例和实务经验等内容。我所律师通过此次学习极大提高了有关电子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便于今后更好的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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