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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作者:方强 发布于:2021/9/30 10:55:58 点击量:

 今日有单位员工向我咨询:企业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后,单位就当然免除责任了吗?

   首先,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即使员工自愿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无效。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社保部门会做出相应处罚。

《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后企业照样需要缴纳。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种人可以不用缴社保

1、返聘退休人员

2、实习生

3、承包商派遣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协保人员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9、非全日制用工

10、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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